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,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双黄连颗粒等口服制剂(包括颗粒剂、糖浆剂、片剂、泡腾片、分散片、咀嚼片、含片、合剂、滴丸、硬胶囊、软胶囊、滴剂)说明书、和项进行统一修订。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上述药品说明书的修订内容,在选择用药时,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/风险分析。
双黄连颗粒等口服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、项应增加:
监测数据显示,双黄连口服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:
皮肤:皮疹、瘙痒等。
消化系统: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等,有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个例报告。
全身:胸闷、潮红、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等,有过敏性休克个案报告。
其他:头晕、呼吸困难、心悸等。
二、项应增加:
1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2.风寒感冒者禁用。
三、项应增加:
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双黄连颗粒等口服制剂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一、项应增加:
监测数据显示,双黄连口服制剂有皮疹、瘙痒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胸闷、潮红、过敏或过敏样反应、头晕、呼吸困难、心悸等不良反应报告,有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、过敏性休克个例报告。
二、项应增加:
1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。
2.风寒感冒者禁用。
三、项应增加: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发烧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医院就诊。
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医院就诊。
7.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来源: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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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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